问题:
和女友都是安徽五线小城市出来的,现在都在南京上班,筹备结婚了却遇见一些问题。之前大家家计划拿这类年攒的钱,在大家老家市里出首付买一套房,给大家结婚的时候用。但我女友家需要我在南京买房,如此大家将来即使在南京安家了。
但现在大家家没这个经济实力,本来要在南京买房首付就不够,还要想方法借钱,结婚还要考虑结婚结婚典礼,三金,彩礼,车子等问题,感觉女友不是真的爱我。我也不想由于这个事情再去麻烦爸爸妈妈,已经把所有都给我了,我感觉他们也没做错什么。想问问需要买房才能结婚吗?女方如此的需要是不是合理?
解答:
说真的,成年人的世界,没那样多对与错,同样也没那样多合理与不合理。婚恋市场的需要能否立住脚,都取决于“她找不找得到”,与“你有没的选”。
以她的条件,假如除去你以外,找不到其他在南京有房屋的小伙,那“有房结婚”这个需要对于她来讲就高了,不好达成,需要她跟你打感情溢价牌。
以你的条件,假如除去她以外,找不到想和你一同买房或者无房结婚的女孩,那“无房结婚”这个需要对于你来讲就高了,不好达成,需要你跟她打感情溢价牌。
看目前这个情形,明显是第二种。
你女友在死咬着条件不放,而你在反复琢磨如何使用感情基础去说服你女朋友。但显然,你女友家也没特别的中意你,所以才用需要在南京买房这个硬条件卡你罢了。
而找对象这事,其他人可以提任何需要。只须Ta能找得到,那就没什么合理不适当的。就像网上一直非常热门的“处男处女”话题。男性需要他们是处女,一些人在那说,“你是处男么?不是处男没资格需要他们是处女”。这就是一个典型的“合理不合理”问题。
一个偏远区域老光棍子,整日游手好闲,干什么什么不可以,吃什么什么不剩,三十好几还没有碰过女性。根据那个逻辑,如此的人是否需要他们是处女就合理了?合理有个屁用,不要说一般女孩,离异带娃的选供养者时都不会选他。
再看王校长呢,夜夜笙歌,阅腚无数,过手的女性没一个加大团,也有一个独立团了。
根据那个逻辑,撕聪就没资格需要他们是处女了?
是否自己都看笑了?
在婚恋市场还用这种“同项对标逻辑”去考虑问题,说白了,就是还没有跳脱出做题的思维。
所以,咋办呢。
1、提需要——双方交流协商——各退一步达成
2、提需要——他们拒绝协商——单方被迫妥协/分手
第一条路非常明显走不通了。只有第二条路咯,要么单方面被迫妥协,想方法去搞个南京首付,然后再结婚。要么分手换人,找个无需南京首付/有房的女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