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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法律上感情不和离婚时限1、《婚姻法》第32条规定:男女一方需要离婚的,可由在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在进行调解;如在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应准予在离婚。有在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在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;(二)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;(五)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在宣告失踪,另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在离婚。(感情不和离婚期限时长是多长时间?